一、結婚的必備條件有哪些
1、男女雙方完全自愿。新婚姻法規(guī)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這是婚姻自由原則在結婚問題上的具體表現(xiàn)。
2、達到法定婚齡。法定婚齡是指法律規(guī)定的允許結婚的最低年齡。新婚姻法規(guī)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迸c當代外國的立法比較,我國的法定婚齡是較高的,這是由我國現(xiàn)階段國情所決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達到法定婚齡后,有決定自己是否結婚和何時結婚的權利。
3、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則。根據(jù)一夫一妻制原則,申請結婚的雙方當事人需無配偶,只能是未婚者,或者喪偶、離婚者。違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結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二、涉外再婚需要特別注意什么
根據(jù)《關于離婚當事人申請再婚登記的補充規(guī)定》,再婚需要注意的事項:
1、離婚的中國公民在國內(nèi)申請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關系是在國外按當?shù)胤赏ㄟ^司法程序解除的,其離婚證件(指法院出具的離婚調(diào)解書和離婚判決書)須經(jīng)我國人民法院裁定承認。被裁定承認的,視為有效;被駁回的,視為無法律效力。
如其前次婚姻關系是在國外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的,離婚證件無需經(jīng)我國人民法院裁定承認,但須經(jīng)其居住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構的認證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的認證。
2、離婚的外國人在我國申請再婚,須出示離婚證件。如其前次婚姻關系是在國外按當?shù)胤赏ㄟ^司法程序解除的,須同時提供經(jīng)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其原配偶的國籍證明。其原配偶是中國公民的,其離婚證件(指法院出具的離婚調(diào)解書和離婚判決書)須經(jīng)我國人民法院裁定承認。被裁定承認的,視為有效;被駁回的,視為無法律效力。其原配偶是外國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關系是在國外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的,離婚證件無需經(jīng)我國人民法院裁定承認,但須經(jīng)其本國公證機關公證,并經(jīng)其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構的認證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由該國駐華使、領館直接認證。
3、持有我國人民法院第一審離婚判決書的當事人申請再婚,須提供法院出具的離婚判決書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證明。
4、我國駐外使、領館應按有關規(guī)定為經(jīng)駐在國公證和該國外交部或其授權機構認證過的離婚證件辦理認證手續(xù),并為長期或已在國外取得合法居留權的中國公民出具或認證婚姻狀況證明。情況特殊者應先報國內(nèi)審批。
5、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將結婚當事人提交的我國人民法院做出的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裁定書或經(jīng)公證、認證的離婚證件、國籍證明或離婚判決書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證明收入當事人的結婚登記檔案。
6、凡與我國簽訂民事司法協(xié)助條約的外國法院出具的離婚證件在我國使用,按條約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以上就是有關結婚的必備條件有哪些,涉外再婚需要特別注意什么的具體情況,希望能幫您解決您的問題。對司法實踐中因婚姻問題引發(fā)的糾紛,如果需要走訴訟程序,建議最好是事先咨詢相關的婚姻法專家律師,以少走彎路,更好地解決自己所面臨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