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領證的事實妻子不孕不育男方決定找代孕母親借腹生子
何先生與黃女士未婚同居多年,雖然沒有領結婚證,但兩人形成了事實婚姻關系。同居多年但兩人未育有子女,原來黃女士患有不孕不育癥。為了彌補這一遺憾,何先生想出了借腹生子的方法,而李女士,就是何先生找到的代孕對象。
借腹生子后男方假結婚給孩子上戶口
何先生與李女士生育孩子之后,由于他們不是夫妻關系,孩子不能上戶口,何先生又把主意打到了假結婚上?!凹热粵]和黃女士領證,那就干脆和李女士假結婚。”何先生把這一想法告訴兩人。于是,何先生又和李女士領取了結婚證,果真順利地給孩子上了戶口。
結婚證上的妻子起訴離婚究竟誰才是第三者?
領了結婚證的李女士忽然反悔,她堅持稱,自己才是何先生的合法妻子,那個和何先生同居多年的黃女士,從法律上來說,是“小三”。因此,她以何先生有外遇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并主張孩子的撫養(yǎng)權,要求何先生支付撫養(yǎng)費和青春損失費。黃女士徹底傻眼了,明明自己才是真“老婆”,怎么一轉眼,孩子沒了,自己還變成了“小三”呢?何先生應訴后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協(xié)議書,稱黃女士才是何先生的原配妻子,而李女士雖然和何先生辦有結婚證,但雙方之間并無婚姻關系存在,李女士不得在黃女士面前提何先生是她丈夫,也不得提及結婚證一事。這份協(xié)議又是怎么回事?三方在法庭展開了唇槍舌劍,你長我短地爭吵不休。
代孕行為明令禁止以身試法最終人財兩空
本來以為這是一宗十分普通的家庭離婚糾紛案件,然而,隨著案件的審理,越來越多離奇的情況出現在法官面前,審理該案的法官表示,代孕行為不但會出現倫理道德問題,還會引起親屬關系的混亂,并且隨之而來的還有撫養(yǎng)義務的問題,將來贍養(yǎng)義務的問題。在我國,雖然在民法等大法中對借腹生子問題尚無規(guī)定,但衛(wèi)生部制定的行政法規(guī)中對代孕行為是明令禁止的,以身試法的話,最終的結果可能是人財兩空。最終,經過法官的析法明理,李女士決定撤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