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為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和公民的其他任何權利一樣,不是絕對自由,而是相對自由。行使婚姻自由權,必須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進行,我國婚姻法明確規(guī)定了結婚的條件與程序、離婚的條件與程序,這些規(guī)定劃清了婚姻問題上合法與違法的界限。凡符合法律規(guī)定,即為合法行為,受法律保護;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即為違法行為,不受法理保護。因此,婚姻自由的權利,既不允許任何人侵犯,也不允許當事人濫用。
二、婚姻自由具體包括哪些內容
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結婚自由與離婚自由二者相互補充,構成婚姻自由的完整內容。結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主要方面,離婚自由是結婚自由的重要補充。
(一)結婚自由,是指婚姻當事人有依法締結婚姻關系的自由。當事人是否結婚,與誰結婚,是其本人的權利,任何人無權干涉。自愿是實現(xiàn)婚姻自由的前提,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是婚姻以互愛為基礎的必要條件。但自愿必須不違背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因為結婚自由決不意味著當事人可以在婚姻問題上為所欲為。在結婚自由上問題上,包辦強迫或干涉他人婚姻的行為是被反對的,各種輕率行為也是被反對的。結婚雙方都必須要符合《婚姻法》里關于結婚的法定條件。
(二)離婚自由,是指夫妻有依法解除婚姻關系的自由。既然婚姻的成立和維系都應以愛情為基礎,那么雙方或社會把離婚一律看成悲劇是不適當?shù)摹Ec其說離婚動搖了以前存在的穩(wěn)定的家庭關系,甚至加速了原來具有約束力的婚姻關系的公開解體,不如說離婚制度為那些無法共同生活的夫妻,那些因為無法解除名存實亡的婚姻、而遭受痛苦的人們提供了救濟的辦法。對于已經死亡的婚姻,離婚無疑是一個很好的方法,也有利于維護雙方的權利。但離婚是一項重要的法律行為,它關系到家庭的穩(wěn)定、子女的幸福。在保障離婚自由的同時,我們反對輕率離婚。因為離婚意味著婚姻關系的解除,將會引發(fā)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對當事雙方及家庭、社會都會造成一定影響。
以上就是有關什么叫做婚姻自由以及婚姻自由包括哪些內容這兩個問題的解答。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是婚姻自由內容中不可或缺的兩個方面。實踐中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形常常表現(xiàn)為父母或者他人干涉婚姻、他方不準當事人雙方離婚。當您遇到這些情況的時候,不要慌張,可以委托婚姻法律師幫您處理,以維護您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