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欲強行與妻子發(fā)生性關系,卻不幸招來殺身之禍
丈夫強行與妻子發(fā)生性關系,妻子不從,兩人發(fā)生廝打,結果妻子用長襪勒住丈夫脖子致其死亡。據悉,樊蓮(化名)和車建民(化名)原本是一對夫妻,育有3個女兒。2014年6月,兩人協(xié)議離婚。2015年8月,兩人又復婚。但復婚后,兩人依然爭吵不斷。而悲劇發(fā)生在今年元旦后,他們在沙溪的家中。樊蓮說,元旦當晚車建民提出和她發(fā)生男女關系,自己不同意,車建民還是霸王硬上弓。次日晚,車建民又提出想和樊蓮發(fā)生關系,樊蓮拒絕了,但是車建民還是態(tài)度強硬,于是兩人發(fā)生廝打。廝打間,樊蓮咬傷了車建民的手指,將順手從旁邊的一個衣柜里拿出的一條黑色長襪,繞在車建民的脖子上,并兩手分別把襪子向兩邊拉,大約1分鐘左右,松開手,帶著5歲的小女兒離開家中。直到1月4日上午,樊蓮撥打車建民的電話,發(fā)現沒有接聽,當天10:30許,她來到沙溪鎮(zhèn)溪角派出所,讓警察去她家查看其老公情況。警方表示,大約半小時前,110已經接到其大女兒的報警,車建民已在家中死亡。
先不評價案中妻子是否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就丈夫的行為來講,是不是屬于最近《反家庭暴力法》中的家庭暴力行為?面對上述案例中的情況,受害人怎么辦?
《反家庭暴力法》中家庭暴力行為有哪些
依照《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上述案例中車建民對樊蓮多次強行使用暴力發(fā)生性關系,也系屬家庭暴力。
面對家庭暴力如何尋求救濟
如果你遭遇了家庭暴力,你可以:
向加害人或者本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
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
獲得縣級或者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單獨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機構設立臨時庇護場所,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的臨時生活幫助。
獲得人身安全保護令。
以上就是關于家庭暴力行為和可以尋求的救助方式,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困難和問題,可來電詳細咨詢專業(yè)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