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心花路放》中黃渤飾演的主人公與老婆離婚后,用電鋸把家中所有的東西一分為二,誓與前妻恩斷義絕。電影中這看似有些荒誕的一幕,就真的在德國發(fā)生了。
德國一對夫婦離婚后男方電鋸切分財產
近日,某德國購物網(wǎng)站上的一位名為“der。juli”的網(wǎng)友用超低價,出售了一批他與前妻家中的舊物。令人驚訝的是,他出售汽車、筆記本電腦和沙發(fā)等物品的竟然都只有一半!男子表示,他這樣做只是因為希望與前妻再無糾葛,徹底斬斷情絲。
該男子與妻子離婚后把自己所有的東西都給分割成兩半,然后一半歸自己,而另外一半給自己的妻子。MacBook Pro、椅子、iPhone 5等等,甚至連汽車都切成了兩半,隨后男子將自己的一半放在了網(wǎng)上上售賣。
讓人詫異的是這些一分為二的產品放到eBay上以后竟然還有人出價,其中iPhone 5已經(jīng)被競拍了7次,出價最高為6歐元,筆記本電腦的出價為8。27歐元。該男子還“貼心”的上傳了切割這些物品的視頻。
夫妻共同財產該如何分割
夫妻雙方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該約定必須是夫妻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公平合理不違反法律的規(guī)定,而且具備法定的形式)。如沒有約定按照以下方式分割:
1、婚前財產均歸各人所有,所有婚前財產不因夫妻關系的存續(xù)而發(fā)生轉變(夫妻另有約定的除外)。
2、夫妻雙方分割共同財產中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時,協(xié)商不成或者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數(shù)量按比例分配。
3、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夫妻雙方協(xié)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過半數(shù)股東同意、其他股東明確表示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2)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價格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后,過半數(shù)股東不同意轉讓,但愿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過半數(shù)股東不同意轉讓,也不愿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為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4、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5、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