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異性短信曖昧
張玉與劉申是一對80后小夫妻,2011年7月登記結(jié)婚?;楹蟪跗?,兩人小日子過的不錯??墒呛镁安婚L。“他回家后只要一有空,就握著手里的電話,擺弄來,擺弄去。晚飯后,就打開電腦開始上網(wǎng)聊天”。張玉最終發(fā)現(xiàn),丈夫在和異性聊天,并且聊天內(nèi)容有一些曖昧。相反的是,在兩人的生活中,丈夫的話卻越來越少,張玉感受到的是一種被冷落的感覺。她無法忍受丈夫這樣的行為,而丈夫卻認為自己這樣做沒有錯,并未超出正常的交友界限。兩人的矛盾越演越烈。張玉曾在婚后4個月向法院提出離婚,被駁回。此后,兩人的關(guān)系并未得到改善,并且丈夫回家越來越晚,甚至有時不回家,兩人甚至無話可說。2012年7月,張玉再一次向法院提出離婚,要求婚前購買的家具及家電歸自己所有,自己與丈夫名下的住房公積金依法分割,還特別提出:“他要賠付我精神損失費1元,并且向我賠禮道歉!”張玉認為,兩人走到離婚這一步,完全是因為丈夫的過錯造成的,丈夫應該為此承擔責任。劉申表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同意離婚,“我并沒有過錯,我不同意給付她精神損失費1元及向她賠禮道歉”。張玉婚前購買的家具、家電由其父母給的彩禮錢購買,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要求分割。
妻子1元離婚索賠法院不予支持
皇姑區(qū)人民法院認為,婚姻關(guān)系的存續(xù)應以夫妻感情為基礎(chǔ)?,F(xiàn)張玉已再次起訴要求離婚,劉申也表示同意,故對張玉要求離婚的訴訟請求應準予。關(guān)于家庭財產(chǎn)問題,雖然張玉是用其所得彩禮錢購買了家具、家電,但彩禮禮金也屬于婚前一方父母對另一方的贈與。故對張玉該訴訟請求,應準予。對于張玉以劉申在婚后行為不端為由,要求認定其在婚姻中存在過錯,要求其賠付精神損害賠償金1元并賠禮道歉,從張玉提供的證據(jù)可以看出,劉申在行為上確有不當之處,但未達到法律規(guī)定的過錯標準,故對張玉該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使脜^(qū)人民法院判決準予兩人離婚。張玉婚前購買的家電等歸其所有;張玉名下住房公積金婚后取得部分雙方各分得50%;劉申名下住房公積金婚后取得部分雙方各分得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