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婚一年洋老公不知去向
80后的女青年丁佳找到了洋老公RAY,但令她沒有想到的是,婚后不到一年,這位外國丈夫就下落不明了。于是上訴離婚,近日上海長寧區(qū)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準予原告丁佳與被告RAY離婚。
80后女青年丁佳2008年初通過網(wǎng)聊認識了大自己20歲的加拿大男子RAY,不多久兩人就建立了戀愛關系并于同年年底領了結(jié)婚證,過上了夫妻生活。由于雙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卻發(fā)現(xiàn)彼此缺乏共同語言,兩人就處于長期分居狀態(tài)。有名無實的夫妻生活狀態(tài)更是給丁佳帶來了極大的創(chuàng)傷。從2009年末RAY回到加拿大后,雙方再也沒有取得聯(lián)系。不知不覺,夫妻分居的時間已達兩年以上。丁佳認為感情已破裂決定放棄,訴至法院要求判令準予雙方離婚。該案審理中,RAY始終沒有出現(xiàn)。
起訴離婚獲支持
原、被告雖系自主婚姻,但由于戀愛期間雙方分隔兩國,并未培育起深厚的感情基礎,婚后又因文化、生活習慣差異等原因產(chǎn)生矛盾,導致雙方生活不睦,影響了夫妻感情。2009年11月后,雙方開始長期分居且缺乏溝通,現(xiàn)雙方已事實分居兩年以上。法院遂支持原告訴請與被告解除婚姻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