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結婚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婚姻法第四條規(guī)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边@一規(guī)定是婚姻自由原則在結婚制度中的具體體現(xiàn),是通過法律將結婚決定權完全賦予當事者本人。實踐中如何認定當事人的合意?須符合以下條件:
(1)男女雙方要有表示結婚意愿的行為能力。
(2)男女雙方同意結婚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
(3)男女雙方同意結婚的意思表示的作出必須符合法定形式。
2、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
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則。
二、結婚的條件是什么
1、不能違反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則,即重婚。
《婚姻法》規(guī)定,任何人不得同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配偶。有配偶者再行結婚的,構成重婚,其再締結的婚姻無效,并追究其刑事責任。
2、當事人不存在禁止結婚的血親關系。
基于提高人口素質(zhì)、避免遺傳疾病的要求,以及長期形成的倫理觀念,禁止一定范圍的親屬結婚是各國婚姻法的通例。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的旁系血親結婚。因此,凡是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的旁系血親結婚的,都應當是無效婚姻。我國許多地區(qū)長期流行所謂的“親上加親”的婚姻陋俗。特別是表兄妹結婚的在過去比較常見。這明顯違反婚姻法,必須禁止。
3、當事人沒有患禁止結婚的疾病。
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應禁止結婚。法律禁止患有特定疾病的人結婚,目的是為了防止和避免疾病的傳染和遺傳,以保護婚姻關系當事人的身體健康及其他合法權益,同時有利于后代的健康。在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未治愈、先天性癡呆以及某些已被實踐證明不應結婚的傳染病未治愈者。
4、當事人已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未達到法定婚齡是結婚時一方或者雙方未達到法定婚齡。如果未達到婚齡的情況消失了,則其婚姻不認定為無效婚姻。
通過上文的介紹,相信我們對“結婚需要滿足什么條件”以及“結婚的條件是什么”有了更深的認識。所謂結婚易。維持婚姻關系難。為了減少婚姻存續(xù)期間可能產(chǎn)生的矛盾,尤其是財產(chǎn)矛盾,不妨在專業(yè)律師的幫助下訂立婚前財產(chǎn)協(xié)議。當然,如果就婚姻關系本身涉及的其他法律問題也最好在婚前向專業(yè)律師咨詢清楚,以絕后患,更好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