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分居的可以離婚嗎
中國的法律沒有自動離婚的規(guī)定,離婚只有兩種方式:一是協(xié)議離婚,一是訴訟離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該條規(guī)定中雖然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可以作為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據(jù)”的規(guī)定,但不是分居滿兩年就一定可以離婚。
事實上,分居十年二十年也不會自動離婚,所謂分居一定時間會自動離婚是人們對這個法律條文的誤解。
即使分居滿兩年,也不是自動視為離婚,協(xié)議離婚的需要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xù),起訴離婚的要通過法院起訴,判決離婚生效后才是正式離婚。
二、離婚可以分居為理由嗎
首先,根據(jù)我國《婚姻法》的精神與原則,男女雙方結合自由,離婚也是自由的,只要是基于雙方自愿同意,法律保護這種自由。
其次,應該明確的是,《婚姻法》第32條具體規(guī)定了離婚的五種情形,其中第四種情形是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二年的,應當調解,調解無效的,準予離婚。從前面的規(guī)定來看,這里的分居必須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引起的,不能是其他非相關的原因,否則分居就不能作為離婚的理由。
因此,對于分居可以離婚嗎這個問題,必須是因感情不和引起分居,還有就是要分居滿二年。這兩個條件,是分居引起離婚所必須同時具備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jīng)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可判決離婚。
行文至此,不覺到了尾聲。以上便是對“夫妻分居的可以離婚嗎”以及“離婚可以分居為理由嗎”兩個問題的淺要介紹,希望能為大家?guī)硇┰S幫助。夫妻分居的,常常會因分居而離婚,當事人最好了解一下相關規(guī)定。除了上述問題外,有關婚姻家庭的問題還有很多,如離婚訴訟有哪些受理條件、法院會受理哪些離婚訴訟等。如果您對上述問題存在疑問,不妨向律師詢問,專業(yè)的律師能為您答疑解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