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如今,很多人沒有結婚前就可能擁有一定的財產,有的甚至擁有巨額財富。為了防范離婚風險,有些人會辦理婚前財產公證。那么,具體應該如何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婚前財產公證程序有哪些?下文作出介紹。
第一步,當事人應準備好以下材料:一,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的還需攜帶結婚證。二,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fā)票等能夠證明財產權屬的證明等。三,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xié)議書。協(xié)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yè)、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shù)量、價值、狀況、權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
第二步,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第三步,公證員核實情況。公證申請被受理后,公證員會就財產協(xié)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協(xié)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并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第四步,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xié)議書上簽名。
第五步,領取公證書。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