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時可以單方面離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單方離婚肯定不是協議離婚,協議離婚需要雙方,所以單方離婚都是訴訟離婚。訴訟離婚的應遵循以下程序:
1、寫好離婚起訴書;
2、準備訴訟離婚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書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fā)送起訴書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fā)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yè)人士代理離婚訴訟;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yǎng)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二、離婚有什么限制條件嗎
任何離婚請求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的情形:
1、調解和好,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
2、原告自動撤訴,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
3、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
4、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5、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yǎng)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6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上文對“何時可以單方面離婚”以及“離婚有什么限制條件嗎”兩個問題進行了避繁就簡地介紹,相信大家現在對婚姻家庭的有關問題有了初步的認識。離婚,需要滿足相應的要求才可以提出。此外,有關婚姻家庭的其他問題,如如何認定離婚時轉移財產、如何應對轉移財產等,本文限于篇幅對此不多作討論。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上述問題時,向律師進行咨詢不失為一種選擇,相信專業(yè)的律師會為您帶來專業(yè)的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