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證明對方有外遇
1、拍攝的照片:可以一方與第三者異性親密關系的照片;
2、錄音:能夠證明配偶與第三者有婚外情的錄音,如與配偶談話中配偶承認與第三者的婚外情關系等;
3、錄像:顯示配偶與第三者婚外情關系的各種錄像;
4、手機短信:配偶與第三者之間的婚外情短信,有時候配偶與自己、第三者與自己還可能通過短信聯(lián)系,談到婚外情的問題,這種短信都可保留下來作為證據。但由于短信的特點,一是保存比較困難,二是很難直接證明短信發(fā)出及接收者到底是誰,所以需要采取一些特別的手段予以保留,并且可能還需要一些輔助的證據才 能證明婚外情的事實。但無論如何,這些短信可以作為婚外情的佐證,幫助證明者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比如短信保留在接收者的手機中,一直未被刪除,儲存在手機儲存空間或儲存卡中,或將手機短信固定,經公證機關公證等,以備將來作為證據使用。
5、電子郵件:有時配偶會與第三者通過電子郵 件聯(lián)系,其中也會涉及婚外情內容,有些當事人也會將郵件內容打印作為證據提交法院,也有些采用公證方式對電子證據進行保留。但由于很能證實電子郵件的發(fā)出和接收者到底是誰,所以電子郵件單獨作為婚外情證據十分困難,只能作為輔助的證據,幫助證明者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
6、配偶和第三者親口承認的書面材料:如我們在案件中經常碰到的,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給配偶寫過的保證書等,保證不再與某某發(fā)生婚外情關系,這樣的書面材料也可以幫助證明配偶有婚外情行為。
7、周圍鄰居、朋友的證言。
值得提醒的是:在取證過程中一定注意不能侵犯別人的權利。
二、對方有外遇的離婚時如何請求賠償
1、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jié);
(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無過錯方在提起離婚訴訟時,可以一并提出損害賠償請求,要求過錯方承擔賠償責任,對于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當事人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無過錯方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該條規(guī)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同樣不予受理。如果無過錯方做為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
上文對“如何證明對方有外遇”以及“對方有外遇的離婚時如何請求賠償”兩個問題進行了避繁就簡地介紹,相信大家現在對婚姻家庭的有關問題有了初步的認識。外遇,破壞了億萬家庭,但是沒有證據的話,想要求賠償便是妄想。此外,有關婚姻家庭的其他問題,如如何簽訂婚前財產協(xié)議、簽婚前財產協(xié)議應注意哪些問題等,本文限于篇幅對此不多作討論。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上述問題時,向律師進行咨詢不失為一種選擇,相信專業(yè)的律師會為您帶來專業(yè)的解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