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導致離婚的情形有哪些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蹤。
二、哪些情形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1、女方在懷孕期間;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內(nèi);
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nèi)。
《婚姻法》規(guī)定的婚姻自由,包括結(jié)婚自由和離婚自由兩部分,但在離婚方面又限制男方提出離婚的幾點規(guī)定,這并不是剝奪男方的離婚自由權(quán),只是在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quán)益的前提下,推遲了男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時間,在前述的三種情形消失后,男方仍可按《婚姻法》的規(guī)定提起離婚訴訟。
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按_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認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體的“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可以參看審判實踐,具體審判根據(jù)當事人的具體情況而定。
“確有必要”的情形是:
(1)男方有確鑿證據(jù)證明女方婚后主動與他人發(fā)生關(guān)系而懷孕的,包括女方婚后賣淫,與他人通奸、姘居或而懷孕的;
(2)女方對男方的身體、生命有嚴重威脅的;
(3)女方對嬰兒有遺棄、虐待行為,不盡快解決對嬰兒將造成嚴重后果的;
(4)女方婚前患有不宜結(jié)婚的疾病,婚后經(jīng)治不愈或不宜生育的;
(5)女方出走下落不明的。
以上就是“導致離婚的情形有哪些”和“哪些情形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的具體內(nèi)容,希望對您有一定的幫助。每一起離婚案件的背后,都意味著一段感情的破裂,一個家庭的解體,尤其是對于那些已經(jīng)有了孩子的家庭,離婚對家人和孩子的傷害。同時因為離婚矛盾導致的各種糾紛和沖突,甚至是釀成的各種人倫悲劇了。因此,結(jié)婚要謹慎,離婚要不得。如果您要離婚的話,一定要再三考慮。如有必要,可以聘請律師,避免發(fā)生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