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七旬老人起訴要離婚,法院判決不準離
年近七旬的楊某與田某結(jié)婚數(shù)十年,育有一子一女,近年來,兩人經(jīng)常因家庭瑣事而爭吵,加之田某長期住在女兒家,與楊某共同生活時間較少,兩人之間隔閡越來越大。2010年春節(jié),田某自女兒家回家,夫妻倆一見面,又起紛爭,楊某被趕出家門。楊某無奈下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離婚,但田某堅持不同意離婚,也不改變自己的做法。法院以雙方尚有感情為由,判決不準離婚。
分居一年后再次起訴到法院終判離
之后,楊某在外租房生活,田某依舊生活在女兒家。就這樣分居一年后,楊某再次起訴離婚。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雙方長期分居,且矛盾較大,感情確已破裂,已無和好可能,遂判決雙方離婚,楊某給田某一萬元經(jīng)濟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