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間的法定財產制又稱補充財產制,是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后沒有對其選擇適用的夫妻財產制進行約定或其約定無效時,依照法律規(guī)定所直接適用的夫妻財產制。設置法定夫妻財產制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夫妻在婚姻家庭共同生活中的經濟需要,解決在夫妻沒有對其選擇適用的夫妻財產制進行約定或約定無效等情況下的夫妻財產所有權的歸屬問題。法定財產制是法律預先設置而僅在無財產制約定或約定無效的情況下才能直接適用的一種夫妻財產制,是對約定財產制的必要補充。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財產: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根據本條的規(guī)定,我國的夫妻共同財產具有以下特征: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系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取得的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橐鲫P系存續(xù)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guī)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這里講的“所得”,是指對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對財產實際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獲得某項財產如稿費,但并未實際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費,此時這筆稿費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應支付一筆稿費,但直到婚姻關系終止前也沒有得到這筆稿費,那么這筆稿費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二、夫妻共同債務有哪些
一般來說,作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當滿足兩個條件:
(一)債務發(fā)生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
(二)借款的目的是滿足共同生活或生產經營需要。
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債務,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為了滿足共同生產、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對于夫妻共同債務,即使雙方離婚,也應當共同清償。
具體情況分為三種:
(一)雙方的共同財產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以共同財產來清償共同債務,剩余財產在雙方之間平等分配。
(二)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由雙方協(xié)議清償,如協(xié)議不成,由法院進行判決。
(三)不存在共同財產的情況下,債務由雙方協(xié)議清償,如協(xié)議不成,仍由法院進行判決。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對于“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以及“夫妻共同債務有哪些”的問題,上文中都有詳細為您進行了介紹,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離婚財產分割以及離婚債務的清償問題都是容易引發(fā)糾紛的。夫妻離婚時,誰都想多分得財產,也都想撇開債務不承擔。而夫妻之間如果就財產分割以及債務問題發(fā)生了糾紛,就要提供證據證明爭議財產屬于或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所爭議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或是對方的個人債務等。對此,如果您不知道具體該收集哪些證據來證明,建議您咨詢婚姻方面的專家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