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樣解除同居關系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規(guī)定,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系,屬于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yǎng)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具體來說,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1、無配偶者之間同居后要求解除同居關系的,自行解除即可,無須經(jīng)任何部門辦理手續(xù)。
2、有配偶者之間或者有配偶者與無配偶者之間形成同居關系并要求解除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解除。
3、同居者在同居期間形成了共同財產,因分割共同財產發(fā)生糾紛并訴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關系析產糾紛做出處理。
4、同居者在同居期間生育子女,因子女撫養(yǎng)問題發(fā)生糾紛并訴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關系子女撫養(yǎng)糾紛做出處理。
5、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為解除同居關系,雙方以借款等形式確定賠償金,一方起訴主張另一方支付該賠償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解除同居時財產怎樣處理
雙方非法同居生活期間共同勞動所得收入和購置的財產,屬于共同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但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本著照顧婦女、兒童利益原則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各自繼承或者贈與所得的財產,屬于個人財產。
一方自愿贈送給對方的財物,歸受贈人個人所有。一方向對方索取的財物,根據(jù)共同生活時間的長短、雙方過錯程度以及經(jīng)濟情況等實際情況,酌情返還。非法同居期間,雙方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以上即是怎樣解除同居關系,解除同居時財產怎樣處理的全部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解除同居關系時,當事人對財產分割等問題發(fā)生爭議的,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不過,當事人起訴前,應當搜集好證據(jù)證明財產屬于個人財產還是同居共同財產。因為這直接決定著財產的分割方式、分割份額。專業(yè)婚姻家庭律師可以為您詳細介紹可以搜集哪些證據(jù)、如何搜集這些證據(j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