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況構成家庭暴力
司法實踐中,以下幾種情形將被或不被認定為家庭暴力:
1、身體侵害達到持續(xù)性和經(jīng)常性構成家庭暴力。
2、一次性身體侵害但達到一定的傷害后果構成家庭暴力。
3、爭吵過程中的、偶發(fā)性侵害不構成家庭暴力。
4、互毆不構成家庭暴力。
5、精神損害無證據(jù)證實不構成家庭暴力。
二、遇到家庭暴力應該怎么做
遇到家庭暴力該怎么辦?我國法律法規(guī)對這類問題也有相應的規(guī)定。根據(jù)我國《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遇到家庭暴力時,一般可以有以下做法:
1、請求調解、勸阻或報警
我國《婚姻法》第43條規(guī)定,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
2、訴訟離婚
人民法院審理關于“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離婚案件,應當調解,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所以,當遇到家庭暴力時,如果受害者起訴離婚,而且不同意調解,那么法院就會判予離婚,這或許會是阻止家庭暴力再次發(fā)生的決絕方式。
3、請求損害賠償
家庭暴力不僅僅帶來肉體上的損傷,而更重要的是會帶來精神上的重創(chuàng)。因此,我國《婚姻法》第46條規(guī)定,實施家庭暴力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即受害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家庭暴力會對孩子的心理健康造成嚴重影響,更容易使孩子的情緒產(chǎn)生恐懼、焦慮、厭世的心理。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遭遇家庭暴力后,要及時采取法律途徑維護權益。如果您身邊有這樣的情況,可以想專業(yè)婚姻家庭律師咨詢,律師會根據(jù)您的情況,幫您辦理離婚、禁止令等手續(x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