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離婚時,對于夫妻個人債務與共同債務,很多當事人都分不清楚,不知道是不是需要夫妻共同承擔,本文就此為您列舉了哪些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以及在離婚后對于夫妻共同債務如何清償?shù)膯栴},以供您參考。
一、哪些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夫妻雙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履行法定撫養(yǎng)義務所負的債務,包括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為解決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醫(yī)等活動以及履行法定義務和共同生產(chǎn)、經(jīng)營中所負的債務。
通常用兩個標準來判斷債務的性質(zhì):一是夫妻有無共同舉債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舉債的合意,則不論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是否為夫妻共享,該債務應認定為共同債務;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債務所帶來的利益。盡管夫妻事先或事后沒有共同舉債的合意,但該債務發(fā)生后,夫妻雙方共同分享了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則同樣應視為共同債務。
具體來說,下列債務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1)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如購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負的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房屋所負的債務,為支付一方醫(y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
(2)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履行法定撫養(yǎng)義務所負的債務;
(3)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履行法定贍養(yǎng)義務所負的債務;
(4)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如夫妻從事正當?shù)奈幕?、教育、娛樂活動,從事體育活動等所負的債務;
(5)夫妻共同從事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6)夫妻協(xié)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二、離婚后夫妻共同債務如何清償
《婚姻法》第 41 條明確規(guī)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奔幢砻鞣蚱薰餐瑐鶆諡榉ǘㄟB帶債務,就對外效力(債權人的權利)而言, 債權人對于夫妻一方或雙方可同時或先后請求全部或部分給付,非因清償或者債務免除或者連帶之免除,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并不因夫妻離婚而消滅。因此,必須明確離婚時共同債務清償?shù)男ЯΓ员Wo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1、離婚時雙方具有共同財產(chǎn)的 , 對于已屆清償期的共同債務應由共同財產(chǎn)償還。共同財產(chǎn)清償債務后剩下的部分 , 由雙方分割。在此情形下 , 夫妻共同債務因清償而消滅。
2、雙方共同財產(chǎn)不足清償,或者財產(chǎn)歸各自所有的,或離婚時尚未到期的共同債務,一方或雙方不愿意提前清償,則由雙方協(xié)議確定各自所應承擔共同債務的份額。在此情形下,雙方的債務清償協(xié)議除非經(jīng)債權人同意并免除其連帶責任,僅具有對內(nèi)的效力,不過是雙方約定各自分擔的債務份額,并不因此而產(chǎn)生對外的效力,離婚后, 對債權人而言,該項債務仍為連帶債務。
3、雙方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法院根據(jù)雙方的經(jīng)濟狀況、經(jīng)濟能力及照顧女方和直接撫養(yǎng)子女一方的原則,判決雙方按一定比例承擔債務或者讓具有較強經(jīng)濟能力的一方單獨承擔債務。在此情形下,法院判決確定的是雙方各自分擔的債務的份額,也僅具有對內(nèi)效力,并不能因此而認為法院的判決具有將連帶債務變更為按份債務的確定力。
4、離婚后,一方因清償超過自己分擔部分的給付額,致另一方同免對債權人的清償責任,有權向另一方請求償還其各自分擔的部分。此即連帶債務人間的求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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