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離婚對方不同意怎么辦”這是很多想離婚但是一方不同意離婚的當事人的最大困擾問題,在我國離婚只有兩張方式,如果協(xié)商不成就只能起訴離婚,但是訴訟離婚需要有證據(jù)證明,本文就此為您介紹起訴離婚,以及離婚需要什么證據(jù)問題,以供您參考。
一、我想離婚對方不同意怎么辦
在我國,離婚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登記離婚,另一種是訴訟離婚。
登記離婚要求雙方當事人自愿,并且對財產(chǎn)和孩子問題協(xié)商一致,才能辦理。因此如果一方想離婚而對方不同意的話就只能起訴離婚了。
訴訟離婚也是有著限制條件的,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F(xiàn)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如果不屬于這些情況,可以訴訟離婚。訴訟程序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2、經(jīng)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準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fā)出立案通知書,你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發(fā)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后,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jīng)程序)。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
二、離婚需要什么證據(jù)
(1)結婚的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證明);
(2)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經(jīng)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等證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鑒定書;
(4)夫妻關系現(xiàn)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等材料;
(5)曾經(jīng)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
(6)子女狀況。提供子女出生證、戶口證明,夫妻雙方撫養(yǎng)條件、子女愿意跟隨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證明;
(7)財產(chǎn)清單。包括財產(chǎn)的品種、數(shù)量、現(xiàn)狀,取得時間和方式;
(8)雙方經(jīng)濟狀況。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shù)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證據(jù)材料。產(chǎn)權證書、租賃合同、證明或產(chǎn)權單位對租賃關系的意見;
(10)需要對方給予經(jīng)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jīng)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11)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shù)?,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證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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