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的離婚條件有哪些
法定的離婚條件基本上有三種類型:
1、過錯原則,即以可以歸責于配偶一方的妨礙婚姻存在的原因作為離婚的法定條件。在配偶一方提出并證明對方有足以妨礙婚姻的過錯時,才準予離婚。無過錯方具有離婚的請求權。有過錯方則不能以自己的過錯行為而主張離婚;
2、干擾原則,即以不可歸責于配偶一方但卻是客觀存在的妨礙婚姻關系的繼續(xù)存在的事實作為法定的離婚條件。妨礙婚姻關系存在的事實包括:重大不治的疾病、精神病、性無能、失蹤;
3、破裂原則,即不問離婚的具體事由如何,只要當事人訴請夫妻難以共同生活,法院確認婚姻關系確已破裂到不能挽救的程度,不準予離婚。破裂原則又包括以下幾種類型:⑴婚姻破裂和感情破裂;⑵無限破裂和有限破裂;⑶無因破裂和有因破裂;⑷單方有離婚請求權的破裂和雙方有離婚請求權的破裂。我國《婚姻法》把“感情確已破裂”作為法定的離婚條件,屬于破裂型。
二、離婚財產分割協(xié)議如何簽訂
離婚財產分割協(xié)議是夫妻雙方就離婚財產如何分割達成的一致意見。離婚財產分割協(xié)議書與一般的協(xié)議書沒有什么區(qū)別,只是內容上是對財產分割達成的協(xié)議。因此,離婚財產分割協(xié)議必須對夫妻雙方的財產進行詳細分割,確定歸屬。離婚財產分割協(xié)議必須包括:
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業(yè)、住址、身份證號、結婚時間、生育子女時間個數(shù)、離婚原因。
2、必須雙方同意離婚,不離婚的離婚財產分割協(xié)議無效。
3、對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的分割。
4、夫妻財產分割后,如何轉移給對方,如,房產過戶。
5、夫妻財產分割后,共有的不易分割的財產處理的具體方式。
6、財產分割后,在一定的時間范圍內履行約定。
7、違反協(xié)議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