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婚生子撫養(yǎng)權怎樣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yǎng)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用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九條規(guī)定:“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雙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撫養(yǎng),雙方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時,應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應由母方撫養(yǎng),如父方條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撫養(yǎng)。子女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見,一方將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撫養(yǎng),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p>
1、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在同居期間生下的子女屬非婚生子女。
2、對非婚生子女的撫養(yǎng)問題,原則上男女雙方協(xié)商,由誰撫養(yǎng)。
3、協(xié)商不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判決。
4、不撫養(yǎng)方承擔相應的撫養(yǎng)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二、爭取撫養(yǎng)權要收集哪些證據
爭取子女撫養(yǎng)權,履行撫養(yǎng)義務需要的證據:
1、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yǎng)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周歲以上孩子的意見,并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十周歲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們這一代人更為成熟,對于離婚的含義及后果都基本了解,雖然這樣會對其造成傷害,但這種傷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對其成長最為有利一方撫養(yǎng),算是對其的補救吧。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城市生活節(jié)奏較快,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于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huán)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yǎng)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3、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沒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在爭取孩子撫養(yǎng)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yǎng)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因此,取得這一方面的證據,是比較重要的。
4、孩子生活環(huán)境方面的取證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yǎng)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qū)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yǎng)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