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方有婚外情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能否多分
根據《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時,以照顧無過錯方為原則?!毙枰嵝训氖牵^“照顧無過錯方”通常是在離婚時財產的分割方式上,對無過錯方予以適當的照顧。在財產的數量上可能是略有傾斜的分配,或者是在財產總類的分割上更多的是考慮到無過錯方的生活、工作的便利。比如說夫妻之間在婚后有一處共同房產,如果雙方都堅持要求分得房子而同意給對方適當的折價的話,那么法官就可能考慮把這處房子判給無過錯方。而由無過錯方給予過錯方適當的折價,這也是對于無過錯方的一種照顧。所以通過前面的分析我們發(fā)現,很多當事人的想法只是一種想當然,并沒有相應的法律依據。
二、對方有婚外情能要求離婚賠償嗎
離婚賠償,也叫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夫妻一方有過錯致使婚姻家庭關系破裂,離婚時對無過錯的一方所受的損失,有過錯的一方應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46條的規(guī)定,有下列情況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這個是婚外情離婚索要賠償的法律依據。
所以,很多人都會認為婚外情離婚都可以要求離婚賠償,其實這種想法是錯誤的。根據法律的規(guī)定,婚外情離婚賠償是適用兩種情況: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除了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這兩種情況外,像嫖娼、一夜情、通奸、短期的婚外情都不能請求婚外情離婚賠償。如何認定重婚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就成為請求婚外情離婚賠償的關鍵。
(一)、重婚是指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行為,具體有兩種情況:一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這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雖未經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xù)、穩(wěn)定地共同生活居住。這也是婚外情最多的表現形式。
針對以上兩種情況的婚外情,就可以提出離婚損害賠償。對一夜情、嫖娼、通奸等傷害夫妻感情的婚外情是無法要求離婚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