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患有精神殘疾,她近日到順義法院起訴稱,自己被丈夫哄騙簽訂了離婚協(xié)議書,請求法院確認離婚協(xié)議書無效。李女士患有精神殘疾,她近日到順義法院起訴稱,自己被丈夫哄騙簽訂了離婚協(xié)議書,請求法院確認離婚協(xié)議書無效。
李女士訴稱:2002年,她患上精神病,多次醫(yī)治,沒有效果,2009年被確認為精神殘疾二級。去年11月,丈夫陳先生背著李女士家里所有的人,哄騙著李女士簽了離婚協(xié)議書,并在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xù)。李女士認為,陳先生此舉有違婚姻法“夫妻有相互撫養(yǎng)義務”的規(guī)定。
丈夫表示并未采用任何手段脅迫李女士簽字
陳先生辯稱:李女士曾跟他鬧過離婚,但經(jīng)過親朋的規(guī)勸,就把離婚一事擱置了。2007年陳先生家拆遷,李女士分得樓房一套。當房屋到手后,李女士再次提起離婚。2010年春節(jié)后,李女士還與其他男人有不正當關系,陳先生決心與李女士離婚。辦理離婚手續(xù)時,其并未采用任何手段脅迫李女士簽字。故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
庭審中,李女士因病情正在住院,李女士代理人表示希望法庭調解前置,雙方恢復婚姻關系,避免辯論時傷了一家人和氣。但這一要求被陳先生拒絕,他表示離婚心意已決。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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