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樣提出訴訟離婚
當事人向法院提出訴訟離婚時,需到法院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xù),同時應提交書寫規(guī)范的起訴狀并繳納離婚訴訟費用,還要提供相關的證據資料。訴訟離婚提供的證據可包括:
1、結婚的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證明)。
2、有小孩的父母離婚,需要攜帶母子關系證明、父子關系證明(戶口簿)。
3、原告和被告身份證明(身份證復印件)。
4、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明材料。這需要當事人將感情破裂的具體原由告知律師,律師指導其收集證據;
5、財產清單。包括財產的品種、數(shù)量、現(xiàn)狀,取得時間和方式(房產需要律師去房產局調取檔案、其他資產也可委托律師調取相關證據)。
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后,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二、提起離婚訴訟的條件有哪些
1、離婚訴訟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
2、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與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關系,即雙方必須是合法配偶,其他關系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3、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4、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理由、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育及相關的證據;
5、妻共有財產的清單(含房產、股票、債券等);
6、告應呈交能證明其與被告的合法夫妻關系的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
7、告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
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認為需要請一個人代為參與訴訟,可以依法委托訴訟代理人參與訴訟,但原被告必須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體,任何人不可代理。
對離婚訴訟的兩點特別規(guī)定。《婚姻法》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現(xiàn)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到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錯誤的除外。根據相關的規(guī)定,現(xiàn)役軍人提出離婚,須經團以上政治機關批準并出具證明?!痘橐龇ā返谌臈l規(guī)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