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是指一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無國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結婚和涉外離婚。辦理涉外離婚的程序是怎樣的?當事人要了解哪些辦理涉外離婚的注意事項?這些問題,下文中為您介紹。
一、涉外離婚的程序是怎樣的
根據(jù)有關法律規(guī)定,法院受理案件審理的程序是這樣的:
(一)法院收到起訴狀,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裁定不予受理。
(二)向居住在國外一方送達訴訟文書,若送達順利則時間較短,如果是采用公告方式送達,則需6個月。
(三)被訴方接到法院訴訟文書后,至少有30日的答辯期,在此期間被訴方可以書面進行答辯,也可以在開庭時進行答辯。
(四)如法院缺席審理,裁判文書無法送達的話,也應公告送達,公告期為6個月。
(五)一方不服一審判決的,在國外居住一方的上訴期限為30日,在國內居住一方的上訴期限仍為15日。
二、辦理涉外離婚的注意事項
首先,離婚案件中本人必須當庭訴訟,本人不能表達意見或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庭的,需提交書面意見。其次,外國人,無國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應訴的,如聘請律師,必須聘請中國律師世界各國的民法規(guī)定中都規(guī)定了:不動產的所有權,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有以下幾種情況應當注意:
1、基于這一條規(guī)定,雙方離婚時所涉及的財產糾紛,不一定能夠在離婚時一并解決。也就是說,如果雙方辦理離婚時,還有部分不動產是在其他國家或地區(qū),那么在辦理離婚的法院,只能處理位于該離婚地法院的不動產和動產,對于不在離婚地法院的不動產,雙方只能另行在該不動產所在地解決該不動產爭議。
2、離婚雙方已經在其他國家辦理了離婚手續(xù),但涉及不動產在中國尚未分割處理。如果雙方對位于中國的不動產不能協(xié)議解決而需通過法院訴訟解決的,雙方應當首先向提出申請一方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承認雙方在國外的離婚是有效的。
以上就是涉外離婚的程序是怎樣的,辦理涉外離婚的注意事項的全部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進行涉外離婚訴訟,關于財產分割、子女撫養(yǎng)權等問題更加難處理。為了能妥善解決涉外離婚,尤其是在國外有財產時,請先咨詢專業(yè)婚姻家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