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婚姻法第46條規(guī)定的情形,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如何要求離婚損害賠償?無過錯方提出要求時,離婚賠償數額如何確定呢?這些問題,下文中為您介紹。
一、如何要求離婚損害賠償
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或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當事人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提出主體:離婚損害賠償請求只能由無過錯方提出。
(二)離婚損害賠償請求可以在協(xié)議離婚后提出: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xù)后一年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xié)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損害賠償請求可以在訴訟離婚中提出:
1、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損害賠償請求。
2、無過錯方作為被告:
(1)離婚損害賠償請求可以在一審中提出:a、可以在離婚訴訟過程中提出損害賠償請求;b、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且在離婚訴訟中不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單獨提起損害賠償之訴。
(2)損害賠償請求可以在二審中提出:如果被告在一審時未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
二、離婚賠償數額如何確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2月通過,3月10日起施行的《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規(guī)定的解釋》,人民法院對離婚財產損害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撫慰金數額的確定,應根據保護合法婚姻家庭關系,保護無過錯配偶合法權益的原則,綜合考慮以下因素來確定:
財產與精神損害賠償金:
(1)無過錯方所遭受的財產實際損失;
(2)侵權人的過錯程度,結合其對自己過錯行為的故意,過失的輕重,動機等因素加以考慮;
(3)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jié);
(4)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無過錯方遭受損害的權益的損害程度,精神上所受痛苦的程度;
(5)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6)過錯方承擔責任的經濟狀況總值,謀生能力等;
(7)結合雙方結婚時間的長短,無過錯方對配偶和家庭盡義務的多少和貢獻大小、年齡、健康等因素確定;
(8)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如果導致配偶殘疾的,應賠償殘疾人撫慰金;導致其他損害的,為一般精神撫慰金。
以上就是如何要求離婚損害賠償,離婚賠償數額如何確定的全部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要求離婚賠償是無過錯方的法定權利,但是實踐中,能得到法院支持的情況很少,這是因為無過錯方很難找到證據證明對方的過錯。這時候,可以向專業(yè)婚姻家庭律師咨詢調查取證方面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