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財產是指男女雙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間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財產。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儲蓄、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家禽、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其他生產資料、生活資料。那么,男女同居時取得的財產是兩人的共同財產嗎?如果同居財產是共同財產,在解除同居關系分割同居財產的步驟有哪些?對于這些問題,本文將進行詳細的介紹,希望能幫您解決您的問題。對此如果您還有疑問,建議您咨詢相關的婚姻專家律師。
一、同居財產是共同財產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規(guī)定,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而對一方所得收入和財產未予規(guī)定。
同居期間雙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購置的財產為一般共有財產,一方所得收入和購置的財產在對方沒有輔助性勞動和提供生活幫助的情況下應歸該一方個人所有。
同居期間財產所有權,按一般的民法理論確認。
據此,同居期間的財產可作如下劃分:
1、按財產與人身關系的聯系性劃分,可分為因人身關系取得的財產和非人身關系財產。因人身關系取得的財產如賠償金、勞保待遇、憮恤金、轉業(yè)安置費、醫(yī)療費、保險費、救濟金等。非人身關系財產如勞動創(chuàng)造的產品、工資、產權收益等。
2、按財產取得方式劃分,可分為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原始取得如生產創(chuàng)造的財富、勞動所得、孳息。繼受取得的財產如買賣所得、博彩所得、受贈財產、繼承財產。
3、按財產取得時間劃分,可分為同居前取得的財產和同居后取得的財產。同居后取得的財產又分為共同生活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分居期間取得的財產。
二、分割同居財產的步驟有哪些
第一步,對全部財產進行清點和估算。
先確定哪些是屬于私人財產,哪些是屬于共同財產。然后估算出共同財產的價值,并經雙方認可。
第二步,確認每一項財產的產權,即搞清每一項財產應該屬于誰。
為了共同生活,以及在開始共同生活后,雙方會共同購置或擁有一些財產。最常見的有家具、家用電器、房產、汽車、銀行存款、股票、期貨、債券、藝術品、古董、名貴寵物和花卉等。
在共同購置這些財產時,如果雙方當時沒有做任何約定,從理論上講,應該這樣確認產權:
1、以誰的名義登記、落戶的,產權就歸誰(如房產、汽車、銀行存款、藝術品、古董等)。
2、如果不需要登記的,原則上由誰購買、使用、照顧、保管就歸誰。
3、如果是雙方共同購買、使用或照顧、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如家用電器、家具、寵物等),則應通過協商,決定由一方完整地獲得該財產,而另一方則獲得相應的價值補償(可以是現金,也可以是債權、股權、期權、其他財產的所有權、實物等)。
4、不適用上述原則的,則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步,對財產進行合理的分割。
假若財產產權所反映的狀態(tài),并非為合理或真實的狀態(tài),雙方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對產權進行合理的調整和分割。
總之,同居財產按照共同生活期間共同取得的財產為共有、約定的財產按約定處理的原則來分割。另外,解除同居關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進行財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