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時安置房該怎么分
夫妻訴訟離婚,在認定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歸屬時,由于我國住房體制改革以及城市發(fā)展過程中的拆遷問題,使當前房屋所有權的歸屬和來源具有多元化的特點,法院應當根據(jù)房屋來源的不同在夫妻之間進行分割。
離婚時,拆遷安置房的分割分兩種情況:
1、對于雙方均是被拆遷安置人口的,該房屋為夫妻的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根據(jù)房屋的實際使用情況和雙方的經濟條件予以分割。
2、對于僅有一方為被拆遷安置人口的,只要該房屋是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取得的,也應當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在分割時應適當考慮房屋的來源,將所有權判歸被拆遷安置人所有,但應當給對方相應的經濟補償。
二、夫妻離婚房產怎樣過戶
(1)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房產過戶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無論是約定一方婚前房產歸另一方所有,還是約定雙方面婚內房產歸一方所有的,都屬于房產的贈與,應當先辦理贈與公證書再辦理房產過戶手續(xù)。
在現(xiàn)實生活中,對于婚內的取得的房產在申請登記時多由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申請而非雙方共同申請,所以對于以夫或妻一方名義登記的房產而實際屬于夫妻共有的,應當由夫妻兩人共同向房產登記機關申請,并提交夫妻雙方的有效身份證件、婚姻關系證明。
(2)因解除婚姻關系而發(fā)生的房產過戶
夫妻之間解除婚姻關系的途徑有:
1、雙方到民政部門申請辦理離婚手續(xù),就子女撫養(yǎng)、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協(xié)議后,領取離婚證書。
2、協(xié)議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由法院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因夫妻解除婚姻關系而引起房產過戶的,應提供民政部門頒發(fā)的離婚證書以及離婚房產分割協(xié)議書,由雙方共同申請辦理。
3、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的,可由獲得房產的一方憑已生效的法律文書直接辦理。
以上便是關于離婚時安置房該怎么分,夫妻離婚房產怎樣過戶的介紹,離婚房產分配一直以來都是較為繁雜的問題。在面對這樣的問題時,最好先咨詢相關專業(yè)律師,他們會憑借豐富的經驗和知識幫您解決離婚房產分配方面的疑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