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夫妻中,在分割財產方面經(jīng)常出現(xiàn)這樣的問題: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一方的收入有單位的收入證明,但在離婚時一方將財產轉移了,又無法說清巨額收入的花費去向,對方疑問此財產是否可進行財產的分割。那么,離婚時一方轉移財產怎么辦,離婚時哪些財產不能分割呢?我們將通過下文為您一一介紹,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本文無法解答您心中的疑問,建議您咨詢專業(yè)的律師,他們會為您最大限度的降低法律風險。
一、離婚時一方轉移財產怎么辦
有些夫妻在離婚訴訟的時候,會將存款轉移或是將共同財產轉移在他人名下。此種情況下,由于證據(jù)很難收集,對于另外一方會非常不利。律師建議:在訴訟開始時便向法院申請對配偶的個人財產或者夫妻共同財產采取保全措施。
如常生活中,在不影響夫妻的感情的情況下,注意掌握家庭存款的帳號、密碼;對方個人的工資收入、股票、債券、基金等經(jīng)濟信息。離婚夫妻中,在分割財產方面經(jīng)常出現(xiàn)這樣的問題: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一方的收入有單位的收入證明,但在離婚時一方將財產轉移了,又無法說清巨額收入的花費去向,對方疑問此財產是否可進行財產的分割。
要求對該筆財產進行分割的一方必須提供證據(jù)證明確實有該筆財產的存在,例如存款要提供憑證,但是對方明確表示承認確有該筆存款的則不需舉證。同時,還應該證明該筆財產的現(xiàn)實存在。
二、離婚時哪些財產不能分割
當夫妻離婚時,一方是公司的發(fā)起人或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轉讓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即離婚時不得將所持有的股份分割給另一方,只能給與另一方相應的經(jīng)濟補償:
1、夫妻雙方離婚時,一方或者雙方屬于“持股一方作為發(fā)起人持有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尚未滿一年的”;
2、夫妻離婚時,一方或者雙方屬于“持股一方是公司董事、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的情性的,”所分割的股份不能超過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
3、夫妻雙方離婚時,一方或雙方屬于“持股一方所持有的股票是公司公開發(fā)行股份前已經(jīng)發(fā)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尚未滿一年的”;
4、夫妻雙方離婚時,一方或雙方屬于“持股一方是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尚未滿一年的”;
5、夫妻雙方離婚時,夫妻一方或者雙方作為公司的董事、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離職不到半年的,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不能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