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夫妻關系緊張,法院未準許離婚請求
蔣芳(女)與楊軍(男)2001年經人介紹相識,兩人因為文化層次不高,共同語言較少,經常因為生活瑣事發(fā)生矛盾,導致家庭關系比較緊張。2011年兩人均曾向法院起訴過,均被法院判決不準予離婚,但關系并未改善。
妻子被捉奸在床,丈夫提起離婚訴訟
同年10月的一個晚上,楊軍被人告知蔣芳與同村一名男子有不正當關系,遂與母親、鄰居一同來到蔣芳與異性交往的地方。闖進房屋后,楊軍懵了,不愿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幕,蔣芳正與一名男子赤身裸體躺在床上。等楊軍反應過來,便用手機拍下了蔣芳的裸體照片,而男子在楊軍與蔣芳爭執(zhí)過程中逃脫了。楊軍眼看自己被帶了“綠帽子”,便再次起訴要求與蔣芳離婚。
拒不承認通奸,反訴丈夫家庭暴力索賠償
庭審中,面對丈夫拿出的裸體照片,蔣芳堅稱“只拍到我一個人的裸照怎么了,捉奸要捉雙,只要能把第三者找到庭上來作證,我就承認?!辈怀姓J的同時,蔣芳還反訴楊軍經常對自己實施家暴,要求楊軍賠償。
法院:準許離婚,無需賠償
法院經審理認為,雙方對離婚無爭議,但對于雙方要求的賠償對方損失的要求并不能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不予支持,遂作出準予雙方離婚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