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的方式有哪些
我國法律規(guī)定,男女雙方要在自愿的基礎上結婚。離婚也是一樣,男女雙方要在自愿的基礎上離婚,但同時法律也規(guī)定了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離婚有以下兩種方式:
(一) 協(xié)議離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橐龅怯洐C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fā)給離婚證。
(二) 起訴離婚:單方起訴離婚,直接向法院遞交起訴狀,法院予以立案后,在15日內通知審理時間。一般法院審理時應該經過司法調解,調解不成才判決。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懷孕和哺乳期間,法院是不予以受理離婚起訴的。
二、起訴離婚應該準備哪些材料
1、必備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2、其他材料:
(1)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自由戀愛、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再婚、復婚等的證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鑒定書;如有賭博、吸毒等惡習或被判處長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機關的處理決定、法院判決等材料。
(3)夫妻關系現(xiàn)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分居協(xié)議等材料;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雙方家庭之間有過激烈沖突的,提供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材料等。
(4)雙方經濟狀況的證明材料。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完稅證明,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shù)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6)需要經濟補償?shù)?,提供財產約定書、一方撫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證詞和錄音材料等。
(7)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shù)?,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的證據(jù)材料。
以上就是有關離婚的方式有哪些以及起訴離婚應該準備哪些材料的具體情況,希望能給您帶來幫助。離婚現(xiàn)象在社會中越來越普遍,大家都知道離婚是兩個人的事,離婚雖然是夫妻雙方的自由,但畢竟是一個家庭的事情,又牽扯到財產的分割,孩子撫養(yǎng)權的確認,所以當決定離婚時還是要慎重,如果感情真的到了無法挽回而不得不離婚的地步,則要做好相應的工作,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有必要可以咨詢婚姻專業(yè)的律師,以節(jié)省您的時間,更好地解決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