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簡稱家暴,是指發(fā)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遭遇家庭暴力該怎么維護自己的權利呢?遭遇家庭暴力怎么起訴離婚呢?我們將通過下文為您進行詳細的介紹,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一、遭遇家庭暴力怎么起訴離婚
因家庭暴力起訴離婚須準備以下證件材料,就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了。
1、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財產(chǎn)的分割及子女的撫養(yǎng)要求,并提出相關的證據(jù));能證明其與被告的合法夫妻關系的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
2、夫妻共有財產(chǎn)的清單(含現(xiàn)金、存款、房產(chǎn)、股票、債券等等夫妻約定或法律規(guī)定為夫妻共同財產(chǎn)的內容);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沒有破裂的相關證據(jù);
3、一方有過錯的相關證據(jù);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的復印件。
家庭暴力實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貶低其他家庭成員人格,破壞其名譽,情節(jié)嚴重的,構成侮辱罪,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家庭暴力實施者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處死刑。
二、提出離婚訴訟的時間限制
我國法律對提出離婚訴訟的時間限制規(guī)定有:
1、《婚姻法》規(guī)定男方在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這主要是從女方的身體健康、心理穩(wěn)定、精神愉快、對胎兒的成長發(fā)育等因素出發(fā),
2、《民事訴訟法》第111條第7項規(guī)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yǎng)關系的案析,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