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朋友買了一個電腦包,200元,里面裝了一個筆記本電腦,10000元,因為這個包有質(zhì)量問題,電腦從包里掉出來,摔壞了,里面儲存了朋友的一些客戶信息也滅失了,朋友為此失也了很多生意,朋友向買包的銷售商索賠,請問律師,賠償損失特點有哪些,賠償損失在適用上有何原則?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提出的關于法定損害賠償?shù)膯栴}。
一、作為違約承擔形式之一的賠償損失有以下特點:
(1)賠償損失是最重要的違約責任形式。
賠償損失具有根本救濟功能,任何其他責任形式都可以轉(zhuǎn)化為損害賠償。
(2)賠償損失是以支付金錢的方式彌補損失。
金錢為一般等價物,任何損失一般都可以轉(zhuǎn)化為金錢,因此,賠償損失主要指金錢賠償。
但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以其他物代替金錢作為賠償。
(3)賠償損失是由違約方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所遭受的損失。
首先,賠償損失是對違約行為所造成的損失的賠償,與違約行為無關的損失不在賠償之列。
其次,賠償損失是對守約方所遭受損失的一種補償,而不是對違約行為的懲罰。
(4)賠償損失責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
違約賠償?shù)姆秶蛿?shù)額,可由當事人約定。
當事人既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數(shù)額,也可以約定損害賠償?shù)挠嬎惴椒ā?/p>
賠償損失的確定方式有兩種:法定損害賠償和約定損害賠償。
二、法定損害賠償?shù)倪m用原則:
法定損害賠償是指由法律規(guī)定的,由違約方對守約方因其違約行為而對守約方遭受的損失承擔的賠償責任。
根據(jù)合同法的規(guī)定,法定損害賠償應遵循以下原則:
(1)完全賠償原則。
違約方對于守約方因違約所遭受的全部損失承擔的賠償責任。
具體包括:直接損失與間接損失;
積極損失與消極損失(可得利益損失)。
合同法第113條規(guī)定,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可見其賠償范圍包括現(xiàn)有財產(chǎn)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
前者主要表現(xiàn)為標的物滅失、為準備履行合同而支出的費用、停工損失、為減少違約損失而支出的費用、訴訟費用等:后者是指在合同適當履行后可以實現(xiàn)和取得的財產(chǎn)利益。
(2)合理預見規(guī)則。
違約損害賠償?shù)姆秶赃`約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損失為限。
合理預見規(guī)則是限制法定違約損害賠償范圍的一項重要規(guī)則,其理論基礎是意思自治原則和公平原則。
(3)減輕損失規(guī)則。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應當及時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其特點是:一方違約導致了損失的發(fā)生;
相對方未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
造成了損失的擴大。
希望上面的解答對您能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其他需要咨詢的問題,您可以隨時電話跟我聯(lián)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