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和別人簽了一份運輸合同,由于天氣原因我晚了幾天交付貨物,對方就認定我違約了,還要求我支付合同違約金。我現在是有理說不清啊,我想問一下,一般合同違約金的標準是多少???還有啊,合同違約的補救措施有哪些呢?
您好,很高興能夠為您解答這方面的問題。
現行法律并沒有對合同違約金的標準作出明確規(guī)定,如果合同雙方對違約金有約定,按照合同約定處理。
如果合同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的,違約金一般等于違約所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
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補救措施是債務人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債權人在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強制債務人實際履行合同義務的同時,可根據合同履行情況要求債務人采取的補救履行措施。
《合同法》規(guī)定,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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