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想問您一個合同的問題。是這樣的,我之前跟人簽訂合同的時候,對方是說的打九折,但是后來才發(fā)現(xiàn),必須達到一定的數(shù)量才能打九折,我根本不需要那么多的貨物。但是現(xiàn)在我如果不買的話,就要承擔很大的違約責任,請問這樣的情況是不是重大誤解?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提出的什么是重大誤解的問題。
重大誤解是指行為人因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等發(fā)生錯誤認識,使行為的后果與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較大損失的行為。
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構成要件:
一、誤解一般是因受害方當事人自己的過錯造成的,而不是因為受到他人的欺騙或不正當影響造成的。
這類合同多是由于當事人缺乏必要的知識、技能、信息或交易經(jīng)驗而造成的,從而導致合同與當事人自己的真實意思相違背。
二、當事人的誤解必須是要對合同的主要內容構成重大誤解。
如果僅僅是合同的非主要條款發(fā)生誤解且并不影響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就不應作為重大誤解。
同時,對訂約動機的判斷錯誤也不應構成重大誤解。
誤解必須是對合同的內容發(fā)生誤解,并導致了合同的訂立;
同時,誤解還必須是重大的。
所謂重大的確定,既要考慮誤解者所誤解的不同情況,考慮當事人的狀況、活動性質、交易習慣等幾個方面的因素,又要考慮因此給當事人造成的不利后果。
三、誤解直接影響到當事人所應享受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合同一旦履行,將會使誤解方的利益受到損害。
四、重大誤解與合同的訂立或合同條件存在因果關系。
如果沒有這種誤解,當事人將不會訂立合同或雖訂立合同但合同的條件將發(fā)生重大改變。
與合同訂立和合同條件無因果關系的誤解,不屬于重大誤解的合同。
希望我的回答能解決您當前的問題,如果您還有什么要了解的,可以隨時來電咨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