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是一個房東,現(xiàn)在居住在我出租的房屋里的房客經常弄壞我的家具,我不想再把房子租給他了,請問我可以提前收回房屋嗎?一般而言的話,哪些情況出租人享有解除權呢?
您好,很高興能夠回答您的這個問題。
一般而言,在房屋租賃中,所簽訂的租賃合同是有固定期限的,那么出租人可以提前收回房屋嗎?首先要看合同是怎么規(guī)定的。
如果合同中沒有規(guī)定,出租人就必須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
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就只好繼續(xù)履行合同了。
但如果承租人利用租賃的房屋從事違法活動;
擅自轉租、轉借、轉讓租賃的房屋;
擅自破壞租賃的房屋、改變結構、改變用途,或者拖欠房租達6個月之久,出租人就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終止合同。
在以下幾種情況下,出租人才享有解除權:(1)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
(2)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經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內支付租金的。
(3)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于第三人的。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您,如果您好需要咨詢其他法律問題的話,隨時可以電話聯(lián)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