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一家專門賣生豬肉的公司,委托了一個貨運公司幫我們運送幾十頭豬。結果貨運公司在運輸途中遭遇了大風雨,遇上了車禍。造成我們這邊很大損失,這種情況下我們能解除合同嗎?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關于“不可抗力致合同無法履行時,一方能否解除合同”這個問題。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水災、地震等自然現(xiàn)象、戰(zhàn)爭沖突等社會現(xiàn)象。
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經(jīng)濟合同無法履行的,允許變更或解除經(jīng)濟合同。
在國際上一些國家也把政府的某些行為如行政指令等稱為不可抗力。
在我國,理解不可抗力時,一般不包括政府的行為。
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是指來自外部的,足以影響合同當事人不能全面履行合同的行為或事件,對這種行為或事件,當事人主觀上沒有過錯,客觀上無法防止。
比如貨物在運輸途中發(fā)生車禍;
生產(chǎn)合同標的物所需的某種原材料的供應者因發(fā)生意外;
突然中斷或遲延供應等等。
在這種情況下,合同就有可能變更或解除。
因此,在不可抗力的情況下,雙方是可以協(xié)商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
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可以直接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