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本來我和一個房東已經簽訂好買賣合同,并且已經交了部分房款給他,但是我這幾天竟然發(fā)現(xiàn)他又將房屋賣給第三方,并且給他居住了,如果能夠確認他倆是惡意串通,并且房東對我有欺詐行為的話,我能否申請確認他們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呢?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因欺詐而轉讓商品房的,對方所簽的買賣合同有效嗎”這個問題。
房屋買賣對現(xiàn)在的中國人來說確實是頭等大事,因此對于房屋買賣合同需要格外的注意。
根據相關法律,《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guī)定:買受人以出賣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另行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將房屋交付使用,導致其無法取得房屋為由,請求確認出賣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的,應予支持。
因為,在此種情形下,對方極大的損害了善意買受人的利益,這種惡意串通行為是法律所禁止的,所以,惡意串通雙方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在法律上是無效的,受害方可以去申請確認該合同無效。
以上就是有關問題的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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