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我之前和人簽訂了一個買賣合同,但是我支付了定金之后,對方拒絕發(fā)貨,因此,我想提起訴訟,我想問一下,合同糾紛由哪個法院管?希望您能給我詳細的解答一下,謝謝了。
您好,非常高興能為您解答相關(guān)問題。
如何確定合同訴訟管轄法院?這對不少人而言,是一個老大難的問題。
關(guān)于這個問題,我國相關(guān)法律是這么規(guī)定的:
一、當事人想約定管轄時,在不違反法院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情況下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xié)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規(guī)定的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
二、當事人已經(jīng)約定管轄的,以約定的為準。
三、當事人沒有約定管轄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由于你們簽訂的是買賣合同,因此,合同的具體履行地可以參考以下規(guī)定:
(一)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僅約定了交貨地點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對履行地點、交貨地點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或者雖有約定但未實際交付貨物,且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以及口頭購銷合同糾紛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確定案件管轄。
(二)購銷合同的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如果您對此還有其他問題,可以直接撥打我的聯(lián)系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