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術秘密受讓人有何義務
根據(jù)《合同法》第348條規(guī)定,技術秘密轉讓合同受讓人義務有:
1、按照約定使用該項技術,不能超越合同約定的使用范圍。未經讓與人同意,不得擅自許可第三人使用該項技術秘密成果。
2、按照約定支付使用費。
3、按照約定承擔保密義務。技術秘密成果一旦失密,也就不成其技術秘密成果了。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采取保密措施,維護讓與人和自己的合法權益。
技術秘密轉讓合同受讓人應當積極履行上述義務,同時享有實施該項技術、接受讓與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和技術指導的權利,讓與人逾期兩個月沒有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資料和技術指導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
二、技術轉讓合同讓與人違約怎么辦
技術轉讓合同讓與人違約責任是指讓與人違反合同約定,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技術轉讓合同義務,而依法必須承擔的返還財產、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民事法律責任。
根據(jù)《合同法》第351條規(guī)定,技術轉讓合同讓與人的違約責任主要有下面幾項:
1、讓與人未按照約定轉讓技術的,應當返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費,并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2、讓與人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秘密超越約定的范圍的,違反約定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專利或者使用該項技術秘密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承擔違約責任。
3、讓與人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讓與人對受讓人的技術背景情況應予以保密,對所轉讓的技術也應保密。讓與人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故意泄露技術秘密,或者因過錯泄密,使受讓人遭受損失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