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確定合同成立的時間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但實踐中遇到的問題是,由于合同雙方當事人不在同一地點,因此造成了簽字蓋章的時間的不同,那么此時如何確定合同成立的時間呢?簽字或者蓋章不在同一時間的,最后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因此,在(合同法)正式稿沒有對此作出規(guī)定的情況下,只要合同中沒有約定簽字或者蓋章不在同一時間的合同的成立問題,以最后簽字或者蓋章的時間為合同成立時間。
另外,根據合同法第33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如果當事人協(xié)議在合同成立之前簽訂確認書的,那么簽訂確認書的時間為合同成立時間。
二、怎樣確定合同成立的地點
承諾生效合同成立,而承諾生效地點為合同成立地點是基本原則。但如果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特定形式成立合同的,特定形式完成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如當事人在合同成立前要求采用確認書、合同書等書面形式的,確認書從簽訂生效時起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時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合同書從簽字或者蓋章時起成立,簽字或者蓋章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必須經過公證合同才成立的,公證的地點為合同成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