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賠償損失
賠償損失,是違約責任中的一種重要形式?!逗贤ā返?12條規(guī)定了賠償損失適用的場合,即:“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113條規(guī)定了賠償損失的方法,即:“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敖?jīng)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quán)益保護法》的規(guī)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此外,在第119條、第120條和第121條規(guī)定了損失擴大、與有過失和第三人原因的責任。
二、賠償損失有哪些方式
賠償損失的方式有三:一是恢復原狀,二是金錢賠償,三是代物賠償。
恢復原狀,指回復到損害發(fā)生前的原狀。例如借用人損壞了借用的收錄機,經(jīng)修好后返還出借人,這里的修理即是恢復原狀。又如,購買的羊絨因質(zhì)量不合格而退貨,退貨就是恢復原狀。恢復原狀如果是給付金錢,需加付利息。例如,買方付款后賣方不交貨,賣方除退款,還應加付貨款的利息。
違約后的恢復原狀,實踐中多顯有困難,故舉出金錢賠償,其簡便易行,是賠償損失的主要方式。金錢賠償時遇違約人資金困難,沒錢,若違約人有其它財產(chǎn),可以折抵相應金額,代物賠償,即以其它財產(chǎn)替代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