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承攬人的保密義務
所謂承攬人的保密義務,是指承攬人在履行承攬合同義務的過程中,對于其所了解到的定作人的商業(yè)秘密、技術秘密、個人隱私等負有不得向外公開的義務。承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因為工作的需要,承攬人通常會接觸到定作人的各種秘密信息。承攬人應當根據(jù)誠實信用的原則或者按照合同的約定,為定作人保守各項秘密。
二、承攬人應如何保密
在實踐當中承攬人應該做到如下方面以求能夠保密。
1、《合同法》僅僅規(guī)定了承攬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為定作人保守秘密。我們認為,為定作人保守秘密是承攬人的一項法定義務?!逗贤ā房倓t規(guī)定:“當事人應當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jù)合同的性質、目的及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币簿褪钦f,承攬人的保密義務是依據(jù)民法誠實信用原則而產(chǎn)生的一項法定義務,即使承攬合同對此沒有約定,承攬人也應當為此負責?!逗贤ā返倪@一規(guī)定是對承攬人保密義務的具體化和強化。
2、承攬人的保密義務也不僅僅限于《合同法》規(guī)定的“不得留存復制品或者技術資料”,對承攬人在工作過程中接觸到的有關商業(yè)秘密、技術秘密、個人隱私等定作人不愿公開的秘密,承攬人均有保密義務。
3、如果承攬人違反了保密義務,定作人可以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如果該違約行為同時構成侵權行為的,根據(jù)《合同法》第122條的規(guī)定,定作人可以選擇由承攬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