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對代位權提起訴訟
債權人依照《合同法》第73條的規(guī)定提起代位權訴訟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是次債務人(第三人),即債務人的債務人。
兩個和兩個以上債權人以同一次債務人為被告提起代位權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審理。作為原告的債權人是普通共同訴訟人關系。
1、先起訴債務人,后起訴次債務人的立案受理。《合同法解釋(一)》第15條規(guī)定:“債權人向人民法院起訴債務人以后,又向同一人民法院對次債務人提起代位權訴訟,符合本解釋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guī)定的起訴條件的,應當立案受理;不符合本解釋第十三條規(guī)定的,告知債權人向次債務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另行起訴。受理代位權訴訟的人民法院在債權人起訴債務人的訴訟裁決發(fā)生法律效力以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第(五)項的規(guī)定中止代位權訴訟?!碑攦蓚€訴訟同時存在的時候,代位權訴訟必須以債務人的給付之訴為依據。因此,代位權訴訟應當中止。如果債權人不起訴債務人,而直接起訴次債務人行使代位權,則法院同時審理兩個法律關系,就不存在中止的問題。
2、訴訟中第三人。《合同法解釋(一)》第16條第1款規(guī)定:“債權人以次債務人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權訴訟,未將債務人列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債務人為第三人。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債權人以同一次債務人為被告提起代位權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審理?!?/p>
二、如何確定代位權訴訟的費用
1、財產擔保。《合同法解釋(一)》第17條規(guī)定:“在代位權訴訟中,債權人請求人民法院對次債務人的財產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提供相應的財產擔保?!?/p>
2、訴訟費?!逗贤ń忉專ㄒ唬返?9條規(guī)定:“在代位權訴訟中,債權人勝訴的,訴訟費由次債務人負擔,從實現(xiàn)的債權中優(yōu)先撥付?!边@與《合同法》第73條第2款的規(guī)定不一致。該款規(guī)定:“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必要費用”所包含的內容雖不明確,但必然包括訴訟費。這樣,兩者就發(fā)生了矛盾?!逗贤ā芬?guī)定必要費用由債務人承擔,是建立在“入庫規(guī)則”基礎之上的。《合同法解釋(一)》發(fā)展了代位權,拋棄了“入庫規(guī)則”,直接由債權人以次債務人為被告提起代位權訴訟。代位權被法院認定成立,則次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清償。次債務人是敗訴的一方,自然應當由其承擔訴訟費。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在內容上應當是正確的,但是實際修改了法律,在立法程序上似有問題存在。
3、代位權訴訟請求的數(shù)額?!逗贤ń忉專ㄒ唬返?1條規(guī)定:“在代位權訴訟中,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請求數(shù)額超過債務人所負債務額或者超過次債務人對債務人所負債務額的,對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贝粰喔从趥鶛嗳藢鶆杖说膫鶛嗪蛡鶆杖藢Υ蝹鶆杖说膫鶛?,債權人的請求超過了這兩個債權,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