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不能預見是指當事人對某一事件是否會發(fā)生是不可能預見到的。不能避免是指當事人客觀上不能阻止這一意外情況的發(fā)生。不能克服是指當事人對于意外發(fā)生的客觀情況所造成的后果不能排除。而客觀情況,是指當事人不可抗拒的外來力量,如地震、水災等。引起不可抗力的原因有兩種:一是自然原因,如洪水、暴風、地震、干旱、暴風雪等人類無法控制的大自然力量所引起的災害事故;二是社會原因,如戰(zhàn)爭、罷工、政府禁止令等引起的。在實踐中,對不可抗力的認定是很嚴格的,要與商品價格波動、匯率變化等正常的貿易風險區(qū)別開來。
二、適用不可抗力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不可抗力是當事人不能履行合同時的法定免責事由,但當事人主張免責,應當注意以下方面:
(一)不能履行合同包括完全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和不能按期履行。如果不可抗力只導致部分不能履行,其他部分仍應履行;如果只是影響按期履行,當事人仍應適時履行。
(二)根據(jù)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不是發(fā)生不可抗力就可以主張免除全部責任,只是確受其影響而不能履行的部分才能免責。
(三)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而仍應承擔違約責任。
(四)法律對遇不可抗力也不能免責有特別規(guī)定的,依照該規(guī)定不能免責。如在客運合同中,承運人對因不可抗力造成旅客人身傷害的,仍要承擔賠償責任。 此外,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