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違約金
違約金是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預先約定的當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由違約的一方支付給對方的一定金額的貨幣。 違約金分為法定和約定兩種:
1、法定違約金。是指法律上規(guī)定的當事人應當承付的違約金(是指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在法律規(guī)定范圍內協(xié)商確立的應由違約方承付的違約金)。
2、約定違約金。是指由雙方當事人對違約金的適用和具體比例實行約定(約定的方式應參照有關法規(guī)的類似條款加以合理確定,一般可分為確定一定數額和一定伸縮幅度的兩種)。
二、違約金與實際損失不相符怎么辦
是否采用違約金這一補救辦法,必須是由合同當事人事先在合同中明承約定,否則,當事人一方無權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 根據(合同法)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為充分保護守約方的利益,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為貫徹公平原則,適度保護違約方的正當權益,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應當指出的是,支付違約金只是違約方對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的內容之一,不能代替其他的違約責任形式。因此,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