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定金
所謂定金,是指合同一方當事人為了擔保其債務的履行,面向?qū)Ψ浇o付的一定金錢或其他替代物。根據(jù)《擔保法》第89條和《合同法》第115條之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qū)Ψ浇o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shù)肿鲀r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根據(jù)給付的目的和效力的不同,定金分為成約定金、證約定金、違約定金、解約定金和立約定金?!稉7ā芬?guī)定的定金兼有證約定金和違約定金的性質(zhì)。但是,根據(jù)私法自治的原則,定金的給付與收受雙方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定金的性質(zhì)。
根據(jù)《擔保法》第89條規(guī)定,除非合同另有約定,定金的性質(zhì)和效力表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1)當合同履行時,定金應當?shù)肿鲀r款或者收回;
(2)當合同由于可歸責于定金給付當事人的事由而陷入不能履行時,給付定金的一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3)當合同由于可歸責于定金收受當事人的事由而陷入不能履行時,收受定金的一方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在這種情況下。定金就具有了懲罰性賠償?shù)男再|(zhì);
(4)當合同由于不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的事由而陷入不能履行時,收受定金的一方應當返還定金。
根據(jù)《合同法》第116條之規(guī)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因此,守約方不能得理不讓人,無權要求違約方既向其支付違約金,又向其支付定金,只能從中擇一行使。
二、雙方都違約要如何處理定金
所謂雙方違約,是指在一個合同關系中,負有對待給付的雙方當事人,都分別違反合同規(guī)定,破壞了合同雙方各自期待的合同利益,而應當各自承擔責任的情形。
在雙方違約的情形中,如果一方違約屬于法定或者約定的適用定金罰則的情形,另一方就其他事項違約,則僅就前者單方適用定金罰則,對后者可以追究其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果雙方違約均屬于法定或者約定的適用定金罰則的情形,則對二者均適用定金罰則,即一方喪失定金,另一方雙倍返還定金,相互抵消后,給付定金的一方當事人可以收回全部或者部分定金。
實務中,在處理上述問題時,應當注意區(qū)分雙方違約和抗辯權的適用,防止將成立抗辯權的單方違約誤判成為雙方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