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擔合同違約責任的條件是什么
1、違約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而應承擔的民事責任。
2、違約責任的性質是財產責任,表現(xiàn)為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本質不在于對違約方的制裁,而在于對被違約方的補償。
3、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主觀要件:不論主觀上是否有過錯,均應承擔責任。客觀要件:出現(xiàn)了客觀的違約事實。
4、原則:
(1)嚴格責任原則。有違約行為即構成違約責任,除非有免責事由方可免除。
(2)一方當事人違約后,對方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非違約方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二、承擔合同違約責任的形式有哪些
根據(jù)《合同法》的規(guī)定,違約責任的方式主要有:繼續(xù)履行、賠償損失、違約金、定金罰則及其他方式。
1、繼續(xù)履行
繼續(xù)履行又叫強制實際履行,指在當事人違反合同義務時,另一方當事人請求法院強制違約方繼續(xù)履行合同債務的責任形式。與違約金、損害賠償?shù)冗`約責任形式相比,繼續(xù)履行的目的不在于對受害方所受損失的彌補,而是要求違約方繼續(xù)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因此它更有利于合同目的的實現(xiàn)。繼續(xù)履行的表現(xiàn)形式主要有:(1)限期履行。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履行,即給予違約方一定的寬限期。(2)修理、重作、更換。對此《合同法》第111條有明確的規(guī)定。
2、采取補救措施
除修理、重作、更換外,《合同法》第111條還規(guī)定了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這是事后的一種補救措施。
3、賠償損失
賠償損失是指違約方依據(jù)合同的約定或者法律的規(guī)定承擔的賠償對方當事人所受損失的責任。作為民事責任的一種,賠償損失的突出特點表現(xiàn)在補償性上,一般不具有處罰性。
4、違約金責任
違約金是指由當事人約定的或法律直接規(guī)定的,在一方違約后向對方支付的一定數(shù)額的貨幣或者代表一定價值的財物?!逗贤ā返?14條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jù)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p>
5、定金責任
根據(jù)《民法通則》、《擔保法》、《合同法》的規(guī)定,定金既可以作為擔保方式,也可以作為一種民事責任方式?!逗贤ā返?15條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shù)肿鲀r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