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的認定
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房屋租賃解釋》前,實踐中對于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的認定不一,嚴重損害了法律的確定性和統(tǒng)一性?!斗课葑赓U解釋》限定了無效合同的范圍,僅將違法建筑物租賃合同、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合同、未經出租人同意的轉租合同認定為無效。同時,允許當事人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采取補救措施,最大限度地維護合同效力。此外,即使租賃合同被認定無效,承租人仍要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一般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
在違法建筑物范圍的認定上,確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規(guī)定建設的房屋,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筑,超過批準使用期限的臨時建筑為違法建筑。
因此,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前,承租人應當嚴格審查出租人是否為建筑物的合法權利人,建筑物是否為合法建筑。
二、租賃合同無效房屋使用費咋辦
司法解釋第五條規(guī)定,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使用費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這里說的是,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已經確認了,承租人一方要騰房,這沒有問題,但承租人已經使用了這么長時間的房子,難道騰房就完了,就算恢復原狀了嗎?
司法解釋規(guī)定,盡管合同是無效的,但是使用了租賃房屋,不要求交租金,但要交房屋使用費。司法解釋這樣規(guī)定,是出于對出租人占有利益的保護,對租賃合同無效采用的是折價補償的方式,是公平的、合理的。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是雙方返還依據無效合同而取得的對方的財產,合同法沒有規(guī)定要給予使用費。但承租人住出租人的房子,如果不交使用費,就不公平。
房屋使用費用按什么標準來算,司法解釋規(guī)定,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使用費的,法院一般應予支持。那就是說,房屋使用費的標準相當于租金的標準。這樣做的原因,在于避免不必要的評估對當事人增加負擔,因而為之。
對此,完全按照租金的標準計算房屋使用費有一定的問題,因為畢竟是一個無效合同,房屋使用費可以適當低于租金標準,最高也不應超過約定的租金。這就體現(xiàn)了合同是無效的,無效的房屋租賃合同和生效的房屋租賃合同后果應當有所區(qū)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