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成立的時間怎樣確定
由于合同訂立方式的不同,合同成立的時間也有不同:
(1)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這是大部分合同成立的時間標準。
(2)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如雙方當事人未同時在合同書上簽字或蓋章,則以當事人中最后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時間為合同的成立時間。
(3)當事人采用信件、數(shù)據(jù)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要求在合同成立之前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對于第(2)、(3)種情況要注意一點:如果當事人未采用法律要求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書面形式、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或者當事人沒有在合同書上簽字蓋章的,只要一方當事人履行了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成立。
二、合同成立的地點怎樣確定
成立地點關系到合同糾紛的管轄地,未約定履行地點的合同,合同的成立地點可以確定為合同履行地;在國際貿(mào)易中合同的成立地點還關系到法律的選擇適用、因此,當事人要善用合同成立地條款,使爭議解決的法院和法律適用對自己有利。
由于合同訂立方式的不同,合同成立地點的確定標準也有不同:
(1)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這是大部分合同成立的地點標準。
(2)采用數(shù)據(jù)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yè)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yè)地的,其經(jīng)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3)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如雙方當事人未在同一地點簽字或蓋章,則以當事人中最后一方簽字或蓋章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